112學年度臺中市私立永佳幼兒園招生簡章
核定招收人數歲入國小前為人,扣除在園生直升人數人,可招收名額共計人。
- 準公共契約書另有約定招收人數者,核定招收人數改採契約人數。)
- 3歲-入國小前:27人。
- 2歲-未滿3歲:16 人。
- 辦理期程:
- 簡章公告時間:112年3月20日(星期一)前公告於本園公佈欄。
- 新生登記時間:
- 第一階段(優先入園):112年4月21日(星期五)上午9 時至下午6 時,於本園辦理登記。
- 第二階段(一般生):112年4月24日(星期一)上午9 時至下午 6時,於本園辦理登記。
- 抽籤時間:112年5月26日(星期五),上午 10 時,於本園辦理公開抽籤。*各階段登記人數超過可招收名額時應採公平、公正、公開之原則辦理抽籤,未中簽者依中簽序全數列入備取名單;登記人數未額滿者,全數錄取。
- 錄取名單公告時間:112年5月29日(星期一),上午10時公告於本園公佈欄。
- 公告錄取名單為維護個資,幼生姓名採部分遮蔽,請配合編號檢視。)
- 報到時間:
- 正取生:112年6月5日(星期一)下午6 時前,親洽本園辦理,逾時未完成報到者視同放棄,本園得通知備取生依序遞補。請擇一教保服務機構報到,俾教保資源有效運用。
- 備取生:112年6月19日(星期一),下午6時前。
- 註冊時間:112年6月26日(星期一),下午6時前。
- 開學日期:112年8月1日(星期二)。
- 其他:
- 雙(多)胞胎籤卡由家長或監護人自行決定採「合併一籤」或「個別分籤」,合併一籤者中籤者全數錄取,若抽中最後一個缺額,雙(多)胞胎之其他幼兒得列候補名單第一順位。
- 備取生資格得保留至112年6月26日止;逾保留期限或無備取名額可備取時,若仍有缺額,則由本園自行辦理招生。
- 已錄取幼兒因故放棄入園者,請逾確認放棄一日內(遇例假日、停班或停課,順延至下一個工作日),以書面或電話通知本園,並簽具放棄錄取同意書(詳附件)。
- 110年9月2日以後出生者,於滿2歲生日當月,若本園仍有缺額,始得辦理就學。
- 本園收費規定依臺中市政府教育局核備項目及數額辦理,家長每月繳費不超過3,000元,第2胎子女繳費不超過2,000元,第3胎以上子女繳費不超過1,000元,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子女免費,繳費差額由政府協助支付;退費規定依臺中市教保服務機構收費退費辦法辦理。
- 招生聯絡人:(臺中市私立永佳幼兒園)戴園長或陳老師;電話:(04)2482-0164。
六、登記應備證明文件:
順位 | 身分/資格 | 應檢具證明文件 |
1 | 低收入戶家庭子女 | 社會局(處)核發之相關證明文件。 |
2 | 中低收入戶家庭子女 | 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。 |
3 | 身心障礙幼兒 (含經鑑輔會鑑定持有暫緩 入學證明之幼兒) |
「身心障礙證明」或經「鑑輔會核發之 鑑定證明文件」等。 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。 |
4 | 原住民族幼兒 | 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。 |
5 | 特殊境遇家庭子女 |
社會局(處)核發之特殊境遇家庭認證公 文。 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。 |
6 | 中度以上身心障礙者子女 |
父或母或監護人之中度以上身心障礙證 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。 |
備註 |
前項各款證明文件,於入中心登記時應在有效期限內(戶籍謄本從戶政機 關申請3個月內有效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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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述證明文件皆查驗正本,於驗畢後即歸還。 | ||
同時具備多項資格者,由家長自行選擇最有利之順位辦理登記。 家長(監護人)如偽造或出具不實之證明文件,取消幼兒錄取資格,如涉 刑事責任應自負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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